
保障内容
自驾车意外身故/伤残5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伤害节假日补偿2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在全国节假日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节假日补偿保险金。(本保障与自驾车意外身故/伤残累计赔付)
自驾车意外医疗2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按照100元免赔,100%赔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免赔额100元,100%赔付)
紧急拖车服务
包含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12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经鉴定因机械或电子故障、驾驶员错误而导致享权车辆不能行驶,保险公司协助安排将无法行驶的车辆拖至(单程50公里为限)最近的符合资质的维修商处进行修理。
路边快修服务
包含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12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经鉴定因机械或电子故障、驾驶员错误而导致享权车辆不能行驶,保险公司协助安排汽车维修技师至被保险人现场;路边维修服务包括换胎、充电、送油、加水和其他小于30分钟的机械修理(全国范围现场路边维修)。
紧急换胎服务
包含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12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经鉴定因机械或电子故障、驾驶员错误而导致享权车辆不能行驶且需要紧急换胎的,保险公司协助安排汽车维修技师至被保险人现场进行换胎服务。
修车期间酒店住宿服务
包含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12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经鉴定因机械或电子故障而抛锚导致不能行驶的享权车辆拖至资质修理厂处维修,而车辆当天也不能成功修复,且坏车地点和被保险人的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保险公司将提供住宿,方便被保险人等候车辆维修完毕(服务覆盖人数上限为车辆合法限座人数)。保险公司将支付酒店房费,税费和早餐(如果其包含在房费中);电话费,房间服务等额外费用将由被保险人承担并必须在结账离开前支付。酒店住宿期限最多为3天且住宿酒店最高为4星级标准。(修车期间酒店住宿服务/修车期间继续旅行服务(二选一))
修车期间继续旅行服务
包含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驾驶12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经鉴定因机械或电子故障而抛锚导致不能行驶的享权车辆拖至资质修理厂处维修,而车辆当天也不能成功修复,且坏车地点和被保险人的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保险公司将提供相应交通工具,方便被保险人回家或继续旅行(距离不超过从故障地点返回居住地且服务覆盖人数上限为车辆合法限座人数)。继续旅行距离小于1000公里,提供单程火车票;继续旅行距离大于1000公里,提供单程经济舱机票。如果出租车比火车更为便捷经济,则报销出租车。保险公司将承担取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车,公共交通方式)如被保险人是从目的地返回出发地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同样提供相应的继续旅行服务。(修车期间酒店住宿服务/修车期间继续旅行服务(二选一))
您拥有的权利
退保
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变更
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索赔
指当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投保须知
1.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 产品条款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2. 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务必仔细阅读 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3. 本产品由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广州、深圳、上海、北京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4.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8至70周岁(含18、70周岁)。
5.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安联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障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6. 本产品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7.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8.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
9. 若保障期间为一年,每次承保自驾出游最长期限为30天。
10. 节假日指法定假期和双休日。
11. 2014年10月16号(含)之后购买本产品的,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2014年10月16号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制。
12. 本产品中的道路救援必须是保险公司指定的救援公司提供,保险期内没有次数限制,道路救援电话为+8620 8513-2999或400-800-2020;其中修车期间酒店住宿服务和修车期间继续旅行服务,被保险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13. 无论是否续保客户,所有自2016年4月1日起承保的被保险人,其投保的保险产品适用安联财险产品对应的最新版本的保险条款。
14.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满183天以上;如涉及紧急救援,将送返至被保险人在中国的常住地址。
保障期限灵活自选
人车保障全覆盖
提供节假日专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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