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顾名思义,得重疾了就赔钱,大家更熟悉的说法是“确诊即赔”。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提出质疑:为什么看重疾险条款,有的疾病要求持续一个症状多少天或者需要符合几个理赔条件才给付,真要满足那么多的条件,人也快要完蛋了,我买重疾险不就是为了确诊后第一时间拿钱看病吗,这样的重疾险买了还有意义吗?
看来,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弄懂了保险,其实你只是被不明真相的保险代理人成功地忽悠了。
![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重疾险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重疾险呢?]()
确诊≠重疾唯一理赔条件
无论哪种保险,都是出险后理赔,但很多人不了解重疾险形态的复杂性, 把“出险”简单理解为“确诊”,造成了越来越多的理解偏颇。
首先,重疾是不是病?
但事实上,重大疾病还真不一定都是病。
我们熟知的「中国保险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制定的25种重疾定义中,除了恶性肿瘤是疾病名称以外,重疾的定义还可能是:
意外导致的伤害,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多个肢体缺失等等;
事后的一种生存状态,比如脑中风就不作为一种疾病去理赔,而是达到脑中风后导致的一系列状态才能理赔。
一些实施的治疗手段,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主动脉手术等等,这些是在患病进行手术之后才能进行理赔。
注意,这不是某些保险公司的暗箱操作,而是行业统一规范,因为重疾险的形态是多样的,界定形式也是多样的,所以疾病确诊并不能作为唯一有效依据。
重疾理赔款≠治疗费
所以,如果从看病医疗费的角度来看,重疾险是不是很难派上用场?
确实如此,因为重疾险当时被开发出来的目的,还真不是为了报销医疗费。
我们来看一下重疾险的起源。
![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重疾险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重疾险呢?]()
1983年,一位叫Dr. Marius Barnard(马里优斯.巴纳德)的心脏外科医生发现,虽然他尽力实施手术,挽救了病人的生命,但是大病过后,许多家庭出现经济问题陷入贫困。尤其是他的一位女性患者,成功做完手术后,为了给孩子赚生活费、汽油费,房租还有教育金,她拖着病体继续从事艰苦的工作,结果重疾复发,不幸离世。
于是他发起成立了世界上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应运而生,为投保人在患病后提供经济上的保障:既是短则一年、长则数年的治疗和看护费用,也是为了在生病后,房贷依然能按月还上,孩子可以继续上学,自己可以安心休养病情。
而大家熟知的重疾险是拿钱治病的说法,其实指的是它的赔付方式是定额给付型,与报销给付型相区别。后者出险后需要自己先掏腰包进行垫付,治疗完再凭发票等相关资料找保险公司报销,而前者是确定出险后按照合同约定,把理赔款一次性打给你,有点像一锤子买卖,所以总结为“拿钱看病”也不无道理。